对于防排烟,不管是新规范旧规范,房间的面积都是一个关键概念。如新规8.5.4: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地上建筑内的无窗房间,当建筑总面积大于200m2或一个房间建筑面积大于50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房间,应设置排烟设施。 这里的“房间建筑面积”还有“总建筑面积”怎么计算,规范没有做出明确的说明,根据建筑的习惯,建筑面积有很多种算法,比如住宅的房间,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的计算是不同的。
这里的“房间建筑面积”还有“总建筑面积”怎么计算,规范没有做出明确的说明,根据建筑的习惯,建筑面积有很多种算法,比如住宅的房间,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的计算是不同的。
我的结论是:防排烟中的这些面积,包括空调通风中使用的面积都应该是“地板面积”或者“净面积”。
从防排烟的精神上来看,这是很明显的,墙柱所占的面积是不需要排烟的,通风空调也是扣除这些面积的,特别是换气次数,讲的是房间的空气的体积,很多时候算的是吊顶下的空间。更何况墙柱所占的空间。
高规的解释8.4.2中的说明也支持我的结论:
这里很明显就能感觉到日本的规范特别严谨,特地的说明是每平方米地板面积,没有任何的歧义。中国的规范弄出了个什么建筑面积很明显不严谨。这些编制规范的人员真该好好学学语文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