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1.0.1条 冷库设计应满足食品冷藏的技术要求和卫生要求,作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公称容积为500立方米及以上新建, 扩建的食品冷库, 不 适用于山洞冷库、石拱覆土冷库。 本规范制冷部分适用于以氨为工质的制冷装置。 第1.0.3条 冷库设计应在总结实践经验和科学实验的基础上,积极慎重地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和新材料,使生产流程合理,节约能源、操作、维修方便。
第一章
总
则
第1.0.1条 冷库设计应满足食品冷藏的技术要求和卫生要求,作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公称容积为500立方米及以上新建, 扩建的食品冷库, 不 适用于山洞冷库、石拱覆土冷库。
本规范制冷部分适用于以氨为工质的制冷装置。
第1.0.3条 冷库设计应在总结实践经验和科学实验的基础上,积极慎重地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和新材料,使生产流程合理,节约能源、操作、维修方便。
第1.0.7条冷库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 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
计算的一般规定
第
2
.
0
.
1
冷库的设规模应以冷藏间或储冰间的公称容积为计算标准。
公称容积为冷藏间或储冰间的净面积 ( 不扣除柱、门斗和制冷设备所占的面积 ) 乘以房间净高。
第 2.0.2 条冷库公称吨位可按下式计算:
(2.0.2)
式中 G –冷库公称吨位 ( 吨 ) ;
V –冷藏间储冰的公称空积 ( 立方米 ) ;
η–冷藏间或储冰间的容积利用系数;
–食品的计算重度 ( 公斤 / 立方米 ) ;
1000 –一吨换算成公斤的数值 ( 公斤 / 立方米 ) 。
第 2 . 0 . 3 条 冷藏间容积利用系数不应小于表 2.0.3 的规定值。
公称容积为冷藏间或储冰间的净面积 ( 不扣除柱、门斗和制冷设备所占的面积 ) 乘以房间净高。
第 2.0.2 条冷库公称吨位可按下式计算:
(2.0.2)
式中 G –冷库公称吨位 ( 吨 ) ;
V –冷藏间储冰的公称空积 ( 立方米 ) ;
η–冷藏间或储冰间的容积利用系数;
–食品的计算重度 ( 公斤 / 立方米 ) ;
1000 –一吨换算成公斤的数值 ( 公斤 / 立方米 ) 。
第 2 . 0 . 3 条 冷藏间容积利用系数不应小于表 2.0.3 的规定值。
冷藏间容积利用系数
表
2.0.3
公称容积
(
立方米
)
|
容
积
利
用
系
数
η
|
500~1000
|
0.40
|
1001
~
2000
|
0.50
|
2001
~
10000
|
0.55
|
10001
~
15000
|
0.60
|
>15000
|
0.62
|
2 、蔬菜冷库的容积利用系数应按表 2.0.3 数值乘以 0.8 的修正系数。
一、库房围扩结构传入热量计算的室外计算温度,应采用夏季空气调节室外计算日蛱均温度;
计算库房围护结构最小总传热阴时的空气相对温度。
第 2 . 0 . 4 条 储冰间容种利用系数不应小于表 2.0.4 的规定值。
储冰同容积利用系数
表
2.0.4
储冰羊净高
(m)
|
容积利用系数
η
|
<4.20
|
0.4
|
3. 21~5.00
|
0.5
|
5.01~6.00
|
0.6
|
>6.00
|
0.65
|
食品计算重度
表
2.0.5
序
号
|
食
品
类
别
|
重度
(
公斤
/
立方米
)
|
1
|
冻
肉
|
400
|
2
|
冻
鱼
|
470
|
3
|
鲜
蛋
|
260
|
4
|
鲜蔬菜
|
230
|
5
|
鲜水果
|
230
|
6
|
冰
蛋
|
600
|
7
|
机制冰
|
750
|
8
|
其
它
|
按实际重度采用
|
第 2.0.6 条 冷库设计的室外气象参数除应采用现行的《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设计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库房围护结构传入热量计算的室外计算温度,应采用夏季空气调节室外计算日平均温度;
计算库房围护结构最小总传热阻时的室外空气相对湿度,应采用累年最热月平均温度;
二、开门热量和冷间换气热量计算的室外温度,应采用夏季通风温度,室外相对湿度应采用夏季通风室外计算相对湿度;
第 2 . 0 . 7 条 冷间设计温度和相对湿度应根据各类食品冷藏工艺要求确定。一般可按附录一规定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