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开工日期是14年4月1日,监理发的开工令是4月12日,工程例会等就正常进行了。但施工许可证是在14年8月1日才拿到,工程完工延误了200天。现在就延误工期的事项怎么解决?施工单位可以从拿到施工许可证的日子计算吗?
实际开工日期是14年4月1日,监理发的开工令是4月12日,工程例会等就正常进行了。但施工许可证是在14年8月1日才拿到,工程完工延误了200天。现在就延误工期的事项怎么解决?施工单位可以从拿到施工许可证的日子计算吗?
2楼
监理单位发开工令的条件:
A 施工许可证已办妥;
B 施工图已会审;
C 施工组织设计已审批;
D 施工现场的准备已具备开工条件;
如果要打官司,不知道A是否为强条;如不是,即按开工令下发时间开始算
回复
3楼
这个问题比较复杂!
我认为应该从14年4月1日开始算,既然施工单位开始施工,就说明施工单位认为达到了施工条件,才开工的。
监理的开工令日期不能作为合同工期的开始时间,假如业主提供了施工条件,但是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没有编制完成,关键设备材料没有进场,导致总监理工程师不签发开工令,这完全是施工单位的责任。在这一点上作为第三方的监理,肯定会偏向业主的。
如果因为业主手续不全导致工程项目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工,停工期间的工期损失是可以得到补偿的。
回复
5楼
应该按照实际施工开始计算。
回复
6楼
这种情况 还是看合同定的开工日期算比较客观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