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绿色建筑设计施工图审查技术要点(试行)》的通知 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和《四川省推进绿色建筑行动实施细则》,推动绿色建筑项目按标准设计和审查,我厅制定了《四川省绿色建筑设计施工图审查技术要点(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凡需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的项目,工程设计单位应根据《四川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J51/T037)和《四川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51/T009)进行施工图设计。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应严格按照《四川省绿色建筑设计施工图审查技术要点(试行)》及相关标准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做好通过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项目备案和统计工作。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绿色建筑设计施工图审查技术要点(试行)》的通知
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和《四川省推进绿色建筑行动实施细则》,推动绿色建筑项目按标准设计和审查,我厅制定了《四川省绿色建筑设计施工图审查技术要点(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凡需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的项目,工程设计单位应根据《四川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J51/T037)和《四川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51/T009)进行施工图设计。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应严格按照《四川省绿色建筑设计施工图审查技术要点(试行)》及相关标准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做好通过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项目备案和统计工作。
凡按《四川省绿色建筑设计施工图审查技术要点(试行)》审查合格的项目,即取得一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标识。
本通知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厅联系。联系人: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与科学技术处,曾显兵,028-85537815;四川省勘察设计审查中心,王震勇,028-85581232。
附件: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