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S165-2013 《海港总体设计规范》中6.4.8条:航道设计通航水位应根据各类船型对通航保障率的要求。。。等因素分析确定。通常情况下取设计低水位或者乘潮累计频率90%以上的乘潮水位;请教各位,这航道设计通航水位 在不考虑乘潮的时候 是否可以去设计低水位?
请教各位,这航道设计通航水位 在不考虑乘潮的时候 是否可以去设计低水位?
JTS165-2013 《海港总体设计规范》中6.4.8条:航道设计通航水位应根据各类船型对通航保障率的要求。。。等因素分析确定。通常情况下取设计低水位或者乘潮累计频率90%以上的乘潮水位;请教各位,这航道设计通航水位 在不考虑乘潮的时候 是否可以去设计低水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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