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火规》(GB50116-2013)的条文理解
lesion
lesion Lv.8
2016年06月12日 20:5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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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规》(GB50116-2013)第7.5.2条:每台警报器覆盖的楼层不应超过3层,且首层明显部位庆设置用于直接启动火灾警报器的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第7.6.3条:广播功率放大器应具有消防电话插孔,消防电话插入后应能直接讲话。第7.6.4条:广播功率放大器应配有备用电池,电池持续工作不能达到1h时,应能向消防控制室或物业值班室发送报警信息。第7.6.5条:广播功率放大器应设置在首层内走道侧面墙上,箱体面板庆有防止非专业人员打开的措施。

《火规》(GB50116-2013)第7.5.2条:每台警报器覆盖的楼层不应超过3层,且首层明显部位庆设置用于直接启动火灾警报器的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第7.6.3条:广播功率放大器应具有消防电话插孔,消防电话插入后应能直接讲话。
第7.6.4条:广播功率放大器应配有备用电池,电池持续工作不能达到1h时,应能向消防控制室或物业值班室发送报警信息。
第7.6.5条:广播功率放大器应设置在首层内走道侧面墙上,箱体面板庆有防止非专业人员打开的措施。
以上条文是否仅适应B、C、D类,A类可按联动控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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