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作为一名注册结构工程师,购买了成都市新都区保利狮子湖香樟郡住宅项目一期,合同规定交房日期为2016年7月31日。2016年7月23日开始保利地产陆续向业主寄出了收房通知书,并刊报通知收房。业主在察看香樟郡小区后发现小区地下室外墙和底板渗水严重,墙面和地面湿渍面积远远超过《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第3.0.1条防水等级为二级的要求。具体漏水图片请见下文。 再次我想请教各位以下几个问题:
楼主作为一名注册结构工程师,购买了成都市新都区保利狮子湖香樟郡住宅项目一期,合同规定交房日期为2016年7月31日。2016年7月23日开始保利地产陆续向业主寄出了收房通知书,并刊报通知收房。业主在察看香樟郡小区后发现小区地下室外墙和底板渗水严重,墙面和地面湿渍面积远远超过《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第3.0.1条防水等级为二级的要求。具体漏水图片请见下文。
再次我想请教各位以下几个问题:
1. 已经取得竣工验收合格备案的房子,在未交付前发现如此严重的质量问题,是否可以申请撤销竣工验收备案。
2. 防水设计实际上有两道防线,一是抗渗混凝土自防水,二是卷材防水,即使只做已到防水,地下室也不会发生如此严重的渗漏,是否可以怀疑施工单位根本没有采取防水措施。
3. 保利地产采取以下措施整改,各位觉得有没有效果?
a. 注浆堵漏,采用聚氨酯或环氧树脂浆料高压注浆。据我了解,注浆只适合小面积或局部渗漏,对于这种大面积的渗漏不适用,大家觉得呢?
b. 在地下室外打降水井
c. 在地下室外墙根部打降压孔,将外部水放进来。
4. 小区旁边就是湿地公园,业主担心降水、减压措施无效,根本无法降水位降下来。但是保利方的说法是,地面下是粉质粘土,透水性很差,造成地下室渗漏的水源来自天然雨水,雨水通过地下室外墙的新进回填土下渗,汇集到原来的基坑位置,由于基坑下方为不透水的基岩和粉质粘土,积水无法排走,所以只要用水泵将雨水抽走,那么地下室外就没有地下水了,没有渗漏水源,渗漏自然就解决了。
5. 如果真如第4条保利所说的,基坑新进回填土上是否应该设置一道防水层,比如素混凝土或不透水粘土,防止雨水下渗汇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