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各位大神: 1、《高规》5.1.1和5.1.2中关于地下室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为500和2000,这两个数据该怎么理解啊!? 是不是一个是常规的最大防火分区500,一个是当高层建筑地下室作为商业营业厅、展览厅等这种就可以最大2000方? 2、那这样就是说,一个地下室的排烟分区在某种情况下最大可以达到2000方吗? 感谢大神赐教啊!
1、 《高规》5.1.1和5.1.2中关于地下室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为500和2000,这两个数据该怎么理解啊!?
是不是一个是常规的最大防火分区500,一个是当高层建筑地下室作为商业营业厅、展览厅等这种就可以最大2000方?
2、那这样就是说,一个地下室的排烟分区在某种情况下最大可以达到2000方吗?
感谢大神赐教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