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应进行抗震设防,在《电气设施抗震设计规范》中也规定了新建、扩建和改建的电力设施必须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同时对电气设施做出了“中震不坏,大震可修”的规定。 但是在该规范中的第6章的“电气设施”章节中,只对抗震烈度为7度、8度等地区的电气设施进行了抗震方面的要求,对6度地区没有提相关,是否说明6度地区由于地震烈度较小,所以默认满足6度的抗震设防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应进行抗震设防,在《电气设施抗震设计规范》中也规定了新建、扩建和改建的电力设施必须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同时对电气设施做出了“中震不坏,大震可修”的规定。
但是在该规范中的第6章的“电气设施”章节中,只对抗震烈度为7度、8度等地区的电气设施进行了抗震方面的要求,对6度地区没有提相关,是否说明6度地区由于地震烈度较小,所以默认满足6度的抗震设防水平?
2楼
自顶一个,不要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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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本帖最后由 攻城师85435 于 2017-5-8 16:46 编辑
《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981-2014》适用于抗震烈度6-9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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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谢谢楼主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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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等高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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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等高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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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luochongchong 发表于 2017-5-9 10:26 谢谢楼主的分享谢谢楼主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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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谢谢楼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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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感谢楼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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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谢谢楼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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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好东西 感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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