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总体布置 一、基本原则水土保持的根本任务是水土资源的保护、合理利用与开发。在山区丘陵区,特别是贫困地区,应把解决农村生产生活问题放在重要位置,单纯地强调生态保护和水土流失治理是难以实施的。经过近十多年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设计与建设的实践,“保护优先、注重生态、强化工程设计与生态的协调与融合”的水土保持设计理念已成共识。 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总体布置 (一)一般规定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总体布置
一、基本原则水土保持的根本任务是水土资源的保护、合理利用与开发。在山区丘陵区,特别是贫困地区,应把解决农村生产生活问题放在重要位置,单纯地强调生态保护和水土流失治理是难以实施的。经过近十多年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设计与建设的实践,“保护优先、注重生态、强化工程设计与生态的协调与融合”的水土保持设计理念已成共识。
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总体布置
(一)一般规定
1、以小流域为单位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是60多年来我国水土保持治理经验的总结。以小流域为单位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总体布置是各项水土保持工程设计的前提。设计要求以统筹兼顾各方面因素,使各项措施发挥整体功能为准则。
2、梯田工程是山区、丘陵区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总体布置的重要环节。实践证明,一般北方土石山区、黄土高原地区保证人均2亩水平旱田(包括旱平地和水平梯田)或1亩水浇地,南方和西南地区保证人均约1亩水平旱地(包括旱平地和水平梯田)或0.5亩水浇地,有此基础才能考虑退耕还林还草和进行其他水土保持措施的配置。
(二)分区基本要求本节所指分区是指全国水土保持区划中的一级区,在实际应用中应在三级区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其水土保持主导功能,并根据分区防治途径及技术体系,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再分区后开展总体布置。
1、东北黑土区
2、黄土高原区
3、北方风沙区
4、北方土石山区
5、西南岩溶区
6、西南紫色土区
7、南方红壤区
8、青藏高原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