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反复看了很多次《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也在网上查了很的资料,对于消防车道什么地方设,什么地方可不设没有弄清楚,可能是我太笨,下面这张图的问题还没弄清楚过,几年了!
我反复看了很多次《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也在网上查了很的资料,对于消防车道什么地方设,什么地方可不设没有弄清楚,可能是我太笨,下面这张图的问题还没弄清楚过,几年了!
![1203042775647.jpg](https://fd.co188.com/group1/M04/93/DB/rBBhH11FeZ6ATfcUAABlPBVMr-8577.jpg)
2楼
另外,假设那条4m宽的车道没有呢,这样消防过得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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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条形住宅之间很多是拿来搞绿化,设一点人行道就行了,主要是接入户口,至于消防车道设与不设,始终没搞懂过,望各位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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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比如这张图:
条形与条形之间设了消防车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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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这个方案又没设消防车道,只有点人行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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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怎么一个人也没有来回答的吗?是我没有把问题讲清楚吗?还是高手不屑这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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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我不懂,没有研究过。路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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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不用设消防车道 高规上对于消防车道的问题不是说的很清楚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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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非常感谢abbs论坛的"推敲"网友,问题解决!
《住宅建筑规范》GB 50368—2005
4.3.1 每个住宅单元至少应有一个出入口可以通达机动车。
条文说明:
4.3.1 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80180—93(2002年版)第8.0.1条中规定,小区道路应适于消防车、救护车、商店货车和垃圾车等的通行,即要求做到适于机动车通行,但通行范围不够明确。
随着生活水平提高,老年人口增多,购物方式改变及居住密度增大,在实践中出现了很多诸如机动车能进入小区,但无法到达住宅单元的事例,对急救、消防及运输等造成不便,降低了居住的方便性、安全性,也损害了居住者的权益。为此,提出“每个住宅单元至少应有一个出入口可以通达机动车”的要求。执行本条规定时,为保障居民出入安全,应在住宅单元门前设置相应的缓冲地段,以利于各类车辆的临时停放且不影响居民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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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这个问题至今很困惑,按《住宅建筑规范》GB 50368—2005要设机动车道吧,有些又没有设,隐藏的车道都没有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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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没有消防通道 失火了 消防车进不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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