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队的意见,急需大家解决下!
本人设计一个小区的工程,单体部分均属于18层住宅楼,每栋楼均有负一层半地下室,地下室面积为300平方,里面分成若干个储藏间,建筑防火规范规定超过500平方的地下室要作喷淋系统,而高规7.6.4条规定,易燃的地下室要做喷淋系统,而原先地下室本人均按非可燃物储藏间设计,故没设喷淋系统,现在图纸已出,关于消防部队的意见希望百合大家探讨一下: 消防队提的主要意见是:"地下室为何不做喷淋灭火系统,要在说明中说一下" 那么对于消防队的这条意见因做如何回复? 回复方案有以下几点: 1.重新在地下室补上喷淋系统,那么这样做很不现实. 2.将储藏间改为 非可燃物储藏间,但是这个也不是说改就改,万一以后住户藏了可燃的东西. 3.将地下室改为自行车库. 本人没有更好的办法,希望同行给我一些意见!非常感谢!
某工地消防保卫施工方案
某工地消防保卫施工方案资料简介(某工地消防保卫施工方案) 三里河南区危改工程东二区塔台、住宅楼工程,建筑总面积为86096.97m2;由塔台、1#住宅、2#住宅、3#住宅、4#住宅、5#住宅六大部分组成。塔台部分共三层:地下二层和地上一层;首层包括物业管理办公室、组团老年文化活动站和儿童活动站,建筑面积4189.16m2,层高为3.2-3.8m;地下一层包括汽车库和自行车库,建筑面积为6021.86m,层高为3.9m;地下二层,建筑面积5493.85m2,层高3.6m,为汽车库,与住宅楼连通;地下汽车库防火分类为II类,耐火等级为一级,地下部分共分为7个防火分区,并设有自动喷洒报警系统,地下一层及裙房防火分为二类,耐火等级为二级,首层裙房与住宅间以防火墙隔开;塔台部分屋面可以种植花草,供人休息之用。1-5#住宅楼由地下和地上两部分组成:地下二层,地下一层为自行车库,地下二层为人防;地上最高为十八层,首层部分为配套服务用房,标准层层高2.7m,局部退层。最高建筑檐高53.6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