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面做法高度不一样怎么办???
我遇到了如下问题,在一份建筑说明中,楼面做法高度不一样,这该怎么办?1. 客厅饭厅:1,现浇钢筋混凝土板清理干净刷素水泥浆一遍2,30厚1:4干硬性水泥砂浆面撒素水泥3,20厚大理石板铺平拍实白水泥擦缝,总厚402. 卧室.多功能房:1,现浇钢筋混凝土板清理干净刷素水泥浆一遍 2,22厚1:2.5水泥砂浆找平层,3,12厚XPS挤塑聚苯乙烯板垫层,4,16厚木地板 总厚503. 工人房:1,现浇钢筋混凝土板清理干净刷素水泥浆一遍,2,25厚1:4干硬性水泥砂浆面撒素水泥,3,8厚地砖铺平拍实白水泥擦缝 总厚334. 主人房:1,现浇钢筋混凝土板清理干净刷素水泥浆一遍,2,30厚1:2.5水泥砂浆找平层,3,地胶,4,地毯 总厚30加上地胶地毯的厚度.5. 厨房,1,钢筋混凝土板 清理干净刷素水泥浆一遍,2,35厚1:2.5 水泥砂浆掺3%防水剂找平层,3,5厚瓷砖胶,4,8厚地砖,白水泥擦缝 总厚486. 卫生间1)卫生间沉箱部分钢筋混凝土板,表面清理干净15厚1:2水泥砂浆掺假3%防水剂找平层
关于建筑高度的正确算法
我是新手 对于规范有很多不理解的地方我这个帖子就专门针对建筑规范 如大家有哪里不清楚 理解或觉得矛盾的地方就提出来 大家在回答的时候 在前面加上“回答X楼:” 这样看帖的人就会很快找到问题 好了 我是一楼 我的问题是这个: 在2009版的《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中第2.3.2规定 :在除特殊地区(机场,文物保护等)外,其建筑高度,平顶房屋按其建筑外墙散水处至屋面面层计算,如有女儿墙,按女儿墙顶点计算;坡屋顶按建筑外墙散水至建筑屋檐和屋脊平均高度计算。在《民用通则》中也是如此规定的,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1版中:建筑高度为室外地面到其女儿墙或檐口的高度。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6年版中:建筑高度,坡屋面至檐口,平屋面(包括有女儿墙)至屋面面层。 我想问下到底哪一个才是正确的 我说的是建筑高度也许很幼稚 但我很迷惑了很久 望前辈给新手一点……
关于剪力墙的高度、长度、厚度
按照一般通俗的讲法,假设一高层中的某层剪力墙,层高即墙高3m,墙厚200mm,L型墙,两段墙肢均长2m,墙长4m。那么该如果理解这层剪力墙的截面高度、截面厚度、截面长度这三个概念呢,我的理解,墙肢的截面厚度为200mm,墙肢的截面高度2m(以单肢考虑)、2000/200=10>8即不为短肢,墙肢的截面长度为3m。可知墙肢的截面高度与截面长度与通俗理解是相反的,即墙肢截面高为通俗墙长,墙肢截面长为通俗墙高。附短肢墙与异形柱的区别截面尺寸:柱:H/B < 3;(单肢)异形柱:H/B <4;(一般柱肢数≤两肢)短肢剪力墙:4 < H/B < 8; (墙肢数≤两肢)剪力墙:H/B >8。(不限)当有大于两肢的短肢墙或异形柱时,尽管各肢的长宽比符合要求,也宜按墙输入、设计。但在高规7.1.2提到,”各墙段的高度与墙段长度之比不宜小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