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G101-1图集新要点详解
一,保护层定义及其加5,在54页表及注4。原来的保护层是指“纵筋外皮至混凝土表面的距离”,现在的保护层是指“最外层钢筋的外皮至混凝土表面的距离”,中间相差箍筋直径和一个弯折曲率,这一改进,简化了箍筋的计算,也方便了施工成型和质量检查验收,统一了计算钢筋的量取规则。原来成型箍筋要量内净尺寸,箍筋的保护层很小很小,箍筋常常紧靠模板,除箍筋以外的纵筋都是量取外包尺寸,现在统一之后,便于箍筋量尺和成型更增加了构件的质量保证,为翻样软件简化了箍筋的计算,澄清了几十年以来保护层的模糊概念,保护层这一改改得好是一次可喜的进步。以前的做法,梁和柱保护层是分开的不同的,且柱大于梁,梁纵筋还要放在柱纵筋的里边,现在将梁柱归在一起,将墙和板归在一起,更便于记忆更符合构件性质的实际。那个加5很要紧,意思是说,只要混凝土强度等级等于和小于C25,保护层数值都要增加5毫米,这回保护层的活动空间可就加大了,再也不是那么的死板了。也就是说,54页右上方的保护层最小厚度表是按照等于和大于C30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制
新《消规》水箱高度之讨论。
关于住宅跃层水箱设置高度问题:《新消规》7.4.15条规定“跃层住宅.....的室内消火栓应至少满足一股充实水柱达到室内任何部位,....”,其条文解释“住宅户内跃层....是两层的建筑均可视为是一层平面”。现有一二类高层住宅,顶层跃层。 1、仅在跃层下层设置消火栓,跃层上层可借用此栓,那么屋顶水箱的设置高度怎么确定?5.2.2.2规定“水箱设置的高度应是其最低有效水位满足水灭火设施最不利点处0.07MPa的静水压力,是否只要满足此栓静水压力不低于0.07MPa即可? 2、跃层上层设置一个消火栓,是否要满足此栓静水压力不低于0.07MPa? 以上两种方法如果都可行,那么就出现矛盾,第一种方案显然没有第二种方案严谨。但仅就规范要求,以上两种貌似都不违反规范。倘若第一种方案不可行,那么规范5.2.2规范是否我理解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