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住宅的排水设计,工程规范
第四章 高层建筑排水系统 第一节 高层建筑排水系统的组成及特点 一、高层建筑排水的种类与性质 从高层建筑中排出的污水,按其来源和性质可分为粪便污水、生活废水、屋面雨雪水、冷却废水以及特殊排水等。 (1)粪便污水 从大、小便器排出的污水,其中含有便纸和粪便等杂物。 (2)生活废水 从盥洗、沐浴、洗涤等卫生器具排出的污水,其中含有洗涤剂和一些洗涤下来的细小悬浮颗粒杂质,污染程度比粪便污水轻。 (3)屋面雨雪水 水中含有少量灰尘,比较干净。 (4)冷却废水 从空调机、冷却机组等排出的冷却废水,水质未受污染。只是水温升高,经冷却后可循环使用。但长期使用需经水质稳定处理。 (5)特殊排水 从公共厨房排出的含油废水和冲洗汽车的废水,含有较多油类物质,需单独收集局部处理后排放。 二、高层建筑排水系统的组成 高层建筑内部排水系统,既要求能将污水安全迅速地排出室外,还要尽量减少管道内的气压波动,防止管道系统水封被破坏,避免排水管道中的有毒有害气体进入室内。<
住宅设计规范关于暖通空调的要求
最新的《住宅设计规范》,以其强调对多专业的要求,特别是强调对建筑设备的要求。新规范根据提高住宅功能质量的要求,建筑设备的条文从原规范的7条,增加为37条,是各部分中条文增加得最多的。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已于1999年3月24日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建设部联合发布,自1999年6月1日起实施。笔者作为 规范编制组成员,在建设部4有关单位举办的多次宣贯活动中,介绍新规范中建设设备部分的内容,现将对暖通空调方面的要求整理成文,并涉及 一些发展可能性的相关问题,供学习和贯彻和新规范的参考,但仍应以规范及其条文说明为准。 1987年的原《住宅建筑设计规范》,名称改变为《住宅设计规范》,以其强调对多专业的要求,特别是强调对建筑设备的要求。新规范根据提高住宅功能质量的要求,建筑设备的条文从原规范的7条,增加为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