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民用建筑电气设计的节能措施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民用建筑的要求越来越高,特别是人们的节能意识日益增强的今天,民用建筑电气节能已经成为民用建筑设计的重要内容之一。 一、准确计算负荷,确保负荷选择的合理性 对负荷进行合理的计算,是做好建筑电气节能设计的基础。选择合理的负荷是确保配电电压器、电器的主要依据,是计算功率损耗和电压损失的重要依据。从目前来看,我国主要使用的是三种负荷计算方法在:单位指标法、需要系数法、单位面积法。在实际操作中,要尽可能地计算出的与实际相符合的负荷,就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对负荷计算方法进行合理地选择。一般而言,单位指标法一般适用于方案阶段;初步设计与施工图一般采用需要系数法。当然,在实际的应用中,常常根据需要综合采用这几种负荷计算方法。 二、选择合适的变压器,变压器选择的科学性 变压器的有功损耗按
浅议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方法介绍
浅议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方法介绍 随着经济发展与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建筑能耗在国家总能耗中已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目前发达国家建筑使用能耗(采暖、空调、照明、炊事、家电、电梯等)约占社会总能耗的25%~30%[1],我国建筑总能耗占社会终端能耗的比例也已达到20.7%[2],且随着生活质量的改善还将呈增长态势,因此降低建筑能耗是节能工作中最重要的任务之一。 为提高建筑室内热舒适环境,减少建筑能源消耗,我国于2001年颁布实施的《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3](以下简称《居住建筑节能标准》)要求住宅建筑在设计阶段必须考虑节能措施,并实现全年采暖空调节能50%的目标;于2005年颁布实施的《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4]则要求在保证相同室内环境条件下,与未采取节能措施相比,全年空调采暖和照明总能耗应降低50%.由于地处夏热冬冷地区的居住建筑通常采用分体式空调器,其选型与运行属于个人行为,因此《居住建筑节能标准》主要对建筑物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提出设计要求。 而对于采用
沈阳市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发布单位】辽宁省沈阳市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2009-01-09 【生效日期】2009-03-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人大网 沈阳市民用建筑节能条例(2008年12月4日沈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09年1月9日辽宁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务院《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民用建筑的新建建筑节能、既有建筑节能、建筑用能系统运行节能和实施对民用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民用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其所属的民用建筑节能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民用建筑节能的日常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