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和设计值之间的区别
天然地基承载力特征值是只有载荷试验地基土压力便性关系线性变形内部超过比例界限点的地基压力值,实际即为地基承载力的允许值。根据国外有关文献,相应于我国规范中的“标准值”的含义可以有特征值、公称值、名义值和标定值四种,在国际标准《结构可靠性总原则》ISO2394中相应的术语直译为“特征值”(characteristic value),该值得确定可以是统计得出,也可以是传统经验值或某一物理量限定的值。进行地基基础设计时,由于土是大变形材料,当荷载增加时,随着地基变形的相应增加,地基承载力也在逐渐增大,很难界定出一个真正的“极限值”,另外,建筑物的使用有一个功能要求,常常是地基承载力还有潜力可挖,而地基变形却已经达到或超过按正常使用的限值。因此,地基设计时采用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这一原则,所选定的地基承载力为地基承载力特征值。旧地基规范选用的地基承载力标准值,是在由试验或其他方法得到地基承载力基本值后,经过统计处理,乘以回归系数,得到地基承载力标准值。现行地基规范采用特征值一词,用以表示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计算时采用的地基承载力,其涵义即为在发挥正常使用功能时所允许的抗力
关于地基承载力和变形计算的疑问
有一个比较头疼的问题——地基的承载力与变形异同:基础规范对承载力与变形都有规定,并说明承载力的本质,就是变形的突变,我的问题是:1、是否可以认为,天然地基的承载力计算(包括软弱下卧层承载力)够了,变形一般也就满足了,那么对于2层土110kn/m2的承载力,做2-5层建筑是没有问题的,(独基不行做条基,条基不行做筏板)3层土是70KN/M2承载力也够了,4层110KN/M2的承载力当然更没问题,2、上述情况的计算沉降是比较大的,基础规范对多层框架的平均沉降并没有限制(高层是200mm),请教专家一般认为多层框架平均沉降控制多少以内为好? 想达到的目的是,在比较松软的地基上做多层而不用打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