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资格分级标准
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资格分级标准 公安部消防局发布 一、总则 (一)为了加强从事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单位的资格管理,根据建设部《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单位资格管理办法》(建设[1991]504号),结合消防专业特点,制定本标准。 (二)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主要包括火灾自动报警及其联动控制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固定和半固定泡沫灭火系统,干粉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系统。 (三)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资格分为甲、乙两级。 二、分级标准 (一)甲级 1、资历和信誉 单位从事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5年以上,且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2、技术力量 单位从事设计
2007年度广东省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人员考试
关于2007年度广东省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人员培训考试网上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我局拟开展2007年度广东省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培训考试工作。现将有关网上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人员。(所学专业不限) 1、未参加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培训考试的相关人员。 2、因工作调动等特殊原因仍需参加培训考试的相关人员。 二、2007年度广东省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培训考试实施网上报名。 凡参加设计人员培训考试的应以所在单位的名义集体报名,并须经过“网上报名”完成报名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07年2月2日上午9时起至2007年3月2日22时止。 2、网上报名地址。 (1)网站: “广东消防网”(网址:http:// http://www.gdfire.gov.cn/)。 (2)栏目:“网上报名”。 (3)项目:“2007年度广东省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培训考试网上报名”。 3
工程设计及施工基本知识1
中国《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将住宅建筑依层数划分为: 一层至三层为低层住宅,四层至六层为多层住宅,七层至九层为中高层住宅,十层及十层以上为高层住宅。 除住宅建筑之外的民用建筑高度不大于24m者为单层和多层建筑,大于24m者为高层建筑(不包括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单层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为超高层建筑。 建筑高度的计算:当为坡屋面时,应为建筑物室外设计地面到其檐口的高度;当为平屋面(包括有女儿墙的平屋面)时,应为建筑物室外设计地面到其屋面面层的高度;当同一座建筑物有多种屋面形式时,建筑高度应按上述方法分别计算后取其中最大值。局部突出屋顶的嘹望塔、冷却塔、水箱间、微波天线间或设施、电梯机房、排风和排烟机房以及楼梯出口小间等,可不计入建筑高度内。腰筋又称“腹筋” 分二种:一种为抗扭筋,在图纸上以N开头,一种为构造配筋以G开头。梁的抗扭 它在设计上属构造配筋,即力学上不用设计计算具体力的大小,按国家设计规范的构造要求查得此数据。当梁高达到一定要求时,就得加设腰筋,按多少、加多大规格按构造要求规范查得。抗扭腰筋的锚固长度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