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设计
谁知道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如何设计啊?规范中是这样写的:8. 1. 1 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应由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可燃气体探测 器和火灾声光警报器等组成。8. 1. 2 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应独立组成,可燃气体探测器不应接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探测器回路;当可燃气体的报警信号需接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时,应由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接入。8. 1. 3 石化行业涉及过程控制的可燃气体探测器,可按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50493的有关规定设置,但其报警信号应接入消防控制室。8. 1. 4 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的报警信息和故障信息,应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或起集中控制功能的火灾报警控制器上显示,但该类信息与火灾报警信息的显示应有区别。8. 1. 5 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发出报警信号时,应能启动保护区域的火灾声光警报器。8. 1. 6 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保护区域内有联动和警报要求时,应由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或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实现。8. 1. 7 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设置在有防爆要求的
关于自动报警系统的几点讨论
本人最近在做一个33F、纯住宅的塔楼群设计,其中遇到这样几个问题跟大家讨论一下,希望论坛有高人可以解惑。 1、什么情况下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高规》GB 50045-95 9.4.2“ 除住宅、商住楼的住宅部分、游泳池、溜冰场外,建筑高度不超过1OOm的一类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本条是否为设置报警系统的依据?如果按此来设计则33F、纯住宅单体是不需要设计报警系统的,而《火规》GB50116-98 3.1.1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的高层民用建筑 的系统保护等级为一级。既然根据高规不需要设计报警系统,那么火规为何又提到保护等级?2、正压风机的联动问题 假设按照高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