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情况下,过电流保护可兼做接地故障保护?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第4.4.10条 TN系统配电线路应采用下列的接地故障保护:一、当过电流保护能满足本规范第4.4.7条要求时, 宜采用过电流保护兼作接地故障保护;第4.4.7条 相线对地标称电压为220V的TN系统配电线路的接地故障保护,其切断故障回路的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一、配电线路或仅供给固定式电气设备用电的末端线路,不宜大于5s;二、供电给手握式电气设备和移动式电气设备的末端线路或插座回路,不应大于0.4s。个人理解:保护器件能否在5S(或0.4S)内切断接地故障回路,关键取决于故障回路电流的大小:回路阻抗要尽量小,故障电流才能尽量大,直到大到足以另器件的短路脱扣器在5S内脱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