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照明管理规定,7月1日起施行
城市照明管理规定7月1日起施行 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上传人:NorthernStar 发表时间:2010年7月1日 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旨在促进能源节约、改善城市照明环境的《城市照明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今日(7月1日)起正式施行。《规定》首次明确了“城市照明”的定义,将“城市照明”与“道路照明”、“亮化工程”等名词区别开来,统一了行业名称,避免了业内称谓的混杂。 《规定》修订了《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规定》有关规定,拓宽了适用范围,这是两者之间本质的区别。明确了从事城市照明的规划、建设、维护和监督管理的相关活动,均适用此《规定》,其范围不再仅局限于对道路照明设施的单一管理,而是对城市照明工作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既包括以保障人们出行和户外活动安全为目的的功能照明,也包括以装饰和造景为目的的景观照明。 《规定》在明确了城市照明的考核制度和工作方法、强调节能意识的同时,还首次引入了照明设施维护市场的竞争机制,提出以市场为导向,建立推动和实施节能措施的新机制,推动城市照明节能的产业化进程,
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管理规定
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17号 《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管理规定》已于2003年7月1日经第11次部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3年11月1日起施行。部长 汪光焘二○○三年九月十九日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提高城市的综合抗震防灾能力,减轻地震灾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抗震设防区的城市,编制与实施城市抗震防灾规划,必须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抗震设防区,是指地震基本烈度六度及六度以上地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05g的地区)。 第三条 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中的专业规划。在抗震设防区的城市,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时必须包括城市抗震防灾规划。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的规划范围应当与城市总体规划相一致,并与城市总体规划同步实施。 城市总体规划与防震减灾规划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实施手册
跪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实施手册>第一篇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及配套规定第一章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章 相关配套法规第三章 建筑垃圾管理的技术政策和经济政策第四章 完善管理的法规体系第二篇 城市建筑垃圾概述第一章 建筑垃圾基本情况第二章 建筑垃圾的分类与组成第三章 我国建筑垃圾管理现状及问题第四章 我国建筑垃圾管理建议第五章 外国建筑垃圾管理借鉴第三篇 城市建筑垃圾的特性第一章 城市建筑垃圾的物理特性第二章 城市建筑垃圾的化学特性第三章 城市建筑垃圾的生物特性第四章 城市建筑垃圾的毒害性第五章 城市建筑垃圾的特性转化的特征第四篇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思想及技术第一章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思想第二章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分析技术第三章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处理技术体系第五篇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的规划与实施第一章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
关于城市照明节能管理的探讨分析
1 前言 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增长,各项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同时也付出了巨大的资源和环境代价。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日趋尖锐,群众对环境污染问题反应强烈。这种状况与经济结构不合理、增长方式粗放直接相关。不加快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资源支撑不住,环境容纳不下,社会承受不起,经济发展难以为继。 只有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才能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同时,温室气体排放引起全球气候变暖,备受国际社会广泛关注。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也是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迫切需要,是我们应该承担的责任。 在“十一五”规划中,我国政府将能源效率列为重中之重。而在未来15年内,我国更致力于把中国从目前的低效能源使用者变成高效能源使用者。但改善能源消耗现状,更需要从电工装备到煤炭、石油、建筑等多个行业共同不懈的努力。据最新统计,我国照明耗能已占全国总发电量的10%以上,城市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