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结构工程师报名条件
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简介 注册结构工程师分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依法登记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从事桥梁结构及塔架结构等工程设计及相关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1997年9月,建设部、人事部下发了《建设部、人事部关于印发〈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建设办〔1999〕222号),决定在我国实行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并成立了全国注册结构工程师管理委员会。考试工作由建设部、人事部共同负责,日常工作委托全国注册注册结构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具体考务工作由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10月下旬。原则上只在省会城市设立考点。 二、考试科目设置 一级注册注册结构工程师设《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两部分;二级注册注册结构工程师只设《专业考试》。其中,《基础考试》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考试》采取主、客观相结合的考试方法,即:要求考生在填涂答题卡的同时,在答题纸上写出计算
2009年结构工程师考试报考条件
附件2:2009年度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基础考试报考条件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类别 专业名称 学历或学位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最迟毕业年限本专业 结构工程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 2008年 建筑工程(不含岩土工程) 评估通过并在合格有效期内的工学学士学位 2008年 未通过评估的工学学士学位 2008年 专科毕业 1年 2007年相近专业 建筑工程的岩土工程交通土建工程矿井建设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海岸与海洋工程农业建筑与环境工程建筑学工程力学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 2008年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 2008年 专科毕业 1年 2007年其它工科专业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及以上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