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费取费标准及组成部分
工程监理费是指委托工程监理单位对工程实施建立工作所需的费用,不同工程,工程监理费取费标准不同。计算公式如下: 监理费=(监理费计算基价万元×取费系数)万元×高原系数×专业系数×专业工程复杂系数×(1-n%下浮比例)建设工程监理费主要由监理直接成本、监理间接成本、税金和利润四部分组成。 1.直接成本 直接成本是指监理企业履行委托监理合同时所发生的成本。主要包括一下内容: (1)监理人员和监理辅助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助、附加工资等。 (2)用于监理工作的常规检测工器具、计算机等办公设施的购置费和其他仪器、机械的租赁费。 (3)用于监理人员和辅助人员的其他专项开支,包括办公费、通讯费、差旅费、书报费、文印费、会议费、医疗费、劳保费、保险费、休假探亲费等。 (4)其他费用。 2.间接成本 间接成本是指全部业务经营开支及非工程监理的特定开支,其具体内容包括: (1)管理人员、行政人员以及后勤人员的工资、奖金、补助和津贴。
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
行政性收费项目:排污费 收费依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第31号令(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 收费标准:如下 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 一、污水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 (一)污水排污费按排污者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以污染当量计征,每一污染当量征收标准为0.7元。 (二)对每一排放口征收污水排污费的污染物种类数,以污染当量数从多到少的顺序,最多不超过3项。其中,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本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征污水排污费的收费额加一倍征收超标准排污费。 对于冷却水、矿井水等排放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计算,应扣除进水的本底值。 (三)水污染物污染当量数计算 1、一般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计算 某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 = 该污染物的排放量(千克) ÷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千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