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预算员)培训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预算员)培训速成培训 注重实践 推荐工作就业方向:造价员是工程行业中不可缺少的人才之一。在工程建设各个阶段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如:施工图预算,招投标最高限价、进度付款、工程结算等。随着工程造价计算方式的改革,工程量清单的完善即懂工程造价计算规则,又能了解项目管理知识、重视市场价格信息的造价专业人员必将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培训内容:1、建筑识图基础知识;2、施工定额与预算定额的组成及其计价方法;3、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实例计算;4、程量清单基本知识;5、施工图预算并编制的原理、步骤和技巧;6、建筑工程定额原理;7、广联达计价软件应用;8、招投标文件的编制;9、竣工结算与审计;教学特色:I 授课师资由在建设单位从事造价工作十年以上的讲师担任。II 重实践,以真实的工程项目作为教材,以企业的需求为导向,培训后能够独立操作项目。III 培训后可参加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统一考试,通过率高。开设专业:建筑工程
关于统一换发《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
中水协[2005]06号 部直属各有关单位,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根据水利部《关于将一批改变管理方式的行政审批项目移交到有关行业自律组织(或中介机构)的通知》(水建管[2005]244号)精神,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审批、水利行业造价咨询单位资格(甲级)审核等工作由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承担。水利部建管司委托我会为对口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以下简称中价协)的水利行业造价人员资格管理机构。根据建设部《关于统一换发概预算人员资格证书事宜的通知》(建办标函[2005]588号)文件精神,中价协将对原由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颁发的工程造价从业人员的各类资格证书,统一换发由中价协印制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我会具体负责水利行业换证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关于换发《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工作
关于换发《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工作中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函 中价协函[2006]00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中价协各专业委员会及造价员归口管理机构:我协会《关于统一换发〈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的通知》(中价协[2005]015号)印发后,各地区、各行业的造价员归口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管理机构)按照通知的要求已陆续开展了换发《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以下简称换证)的工作,现对全国换证工作中出现的一些共性问题提出如下处理意见:一、换证人员原有的专业和级别的确定由于原各地区、各行业造价员考试的专业和级别各不相同,考试专业由2个到8个不等,有不分级别的、有分三个等级的,因此对换证人员原有的专业和级别问题,请各地区、各行业管理机构应采取归并的办法,暂时不能归并的,可按各地区、各行业的实际情况,暂时保留原专业设置和级别。各地区、各行业管理机构在本次换证工作结束后,造价员资格考试的专业应按《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设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大纲》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大纲》前 言随着我国建设工程造价改革的不断深入,国家对事关公共利益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实行了准入控制。1996年人事部、建设部在全国建立了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目前全国造价工程师已有7.5万人。根据工程造价业务从业和执业的需要,应对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按层次、结构分别进行管理。2005年建设部发布了“《关于由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归口做好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行业自律工作的通知》”(建标[2005]69号),文件决定由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对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实行统一的行业自律管理。根据中价协印发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中价协[2006]013号)文件精神,为协调统一各地区各部门造价员的资格标准,我们编制了《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大纲》(以下简称考试大纲),该考试大纲是造价员考前培训和考试命题的依据,也是应考人员必备的指导材料。本考试大纲分为《工程造价基础知识》和《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工程)两个科目。其中《工程造价基础知识》科目实行全国统一的水平要求,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组织编写了《工程造价基础知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
关于印发《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中价协[2006]0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中价协各专业委员会及造价员归口管理机构: 根据建设部《关于由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归口做好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行业自律工作的通知》(建标[2005]69号)文件精神,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制定了《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见附件)。现将《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附件: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二OO六年六月五日 抄报: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建设工程造价员的管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员的从业行为和提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争求意见的信件
关于对《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函 中价协函[2005]018号 各造价员归口管理机构:为贯彻落实建设部《关于由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归口做好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行业自律工作的通知》(建标[2005]69号)文件精神,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以下简称中价协)已起草完成了《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可在中价协网站www.ceca.org.cn下载),请各造价员归口管理机构组织相关单位及人员提出修改意见,并于11月20日前传真或电子邮件返回中价协。联系人:张玉玲联系电话:010-68316134(传真)E-mail:zhangyl@ceca.org.cn 下载: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二OO五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