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深圳市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 建设局批准,本工程于 年 月 日邀请投标、协商议标确定由乙方承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依据建设部和国家工商管理局颁发的(GF--96--0205)《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并结合深圳市有关规定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 一、词语含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 词语含义 在本合同中,下列词语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1 合同:是指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为实施工程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以及双方协商同意的与合同有关的全部文件。 1.2 发包方(简称甲方):合同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甲方的具体身份、发包范围、权限、性质均需在合同条款中约定。 1.3 承包方(简称乙方):合同约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
怎么才能申报合同外的工程量?
水利工程的合同外工程量是可以同施工进度款同期申报的,一般申报额度是60%。如果想申报合同外的工程量,首先必须有工作联系函提交给监理及建设单位,等到监理及建设单位批复以后才可以做新增工程量签证单。假如是清单里面没有类似参考单价的项目,还必须做一份单价分析表给各方签字。等到弄完以上这些程序,才能把合同外的工程量随当期的施工进度款一起申报。现在的问题是:要弄完以上的这些程序,得花好长的时间,特别是涉及”钱“的工作联系函,监理和业主久久都不下笔签字,更别提新增的工程量签证单了。我想问问坛里的各位大侠,平日里是怎么弄这个合同外的工程量签证的。弄的程序是否和我上面说的过程一样?希望大家踊跃发言,共同促进提高。
砌体工程和装饰(抹灰)工程
小弟刚来贵论坛,纯小白一个,由于高中毕业就没读书了,所以更是对建筑方面不怎么了解,看了点关于建筑的书,感觉都说的太死了,那天无意之中找到该论坛,又看到论坛里人才济济,就打算来论坛里学习一下,吸收点有用的经验,所以还希望大家照顾下,好,进入正题。 我朋友的老爸是搞建筑的,当是我读完书出来没事做我朋友就介绍我来到他爸工地上,当时说包劳务比较简单,容易入手,就包了,由于朋友的照顾,进展的很顺利,做完那个工地以后我就自己出去想再多找几个工地做,但问题就出来了,由于没有经验,前面的活都做完了,到了打地平的时候,问题来了,塔吊拆了,只有用人工了,这直接就把费用提升了一半上去,找到项目部,拿出合同一看,人家上面又没写必须要提供塔吊,就这样吃了一个大哑巴亏,都怪自己没什么经验。所以在这也想问问各位前辈,关于砌体工程和装饰(抹灰)工程的劳务方面有什么需要注意的,特别是在合同方面,还有就是平时在管理上和现场施工上有什么比较容易犯的错误,希望前辈们能指点指点。 还有就是生活费方面,有没有一种好的结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