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制度
《吉林省桩基础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吉林省桩基础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长城乡质字[2003]164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桩基础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结构安全,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在吉林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桩基础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审查、桩基检测活动及监督管理,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指的桩基础工程包括沉管灌注桩、机械钻孔桩、人工挖孔桩、预制混凝土桩、高压注浆桩等各类桩基础。不包括非工程用桩基础。 第四条 桩基础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及检测除应执行本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五条 吉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桩基础工程质量的管理工作。 县以上建设行政主
XX装饰公司现场管理制度
部分内容简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一、施工现场考勤制度 1、工程现场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每天准时出勤。指纹打卡。工程开工后,工作时间为九小时。 2、工作人员外出执行任务需要向项目经理请示,填写外勤任务单,获准后方可外出。 3、项目经理外出需向分管副总汇报。 4、病假需出示病假证明书。 5、事假要向项目经理申请,填写请假条,一天以内项目经理批准,两天以内分管副总批准,三天以上董事长批准。获准假后方可休息。并送行政部备案。 6、因工程进度需要加班时,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服从。由项目经理填写加班申请表。工作人员加班工资另计,项目经理不计加班工资。工作人员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时完成自身工作任务,需要加班的,不计加班工资。 7、无故旷工三次或连续三天者除名。 二、施工现场例会制度 1、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之日止,坚持每天举行一次碰头会。 2、每日例会由相关项目经理召集,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