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的疑惑????
本人进行一小区改造工程水保方案,小区总面积为70亩,原小区用地30亩,新增用地(水田与水塘等)40亩,小区为统一规划,将原小区的住宅及道路等全部拆除后与新增用地小区为统一规划,请问: 1、水土保持防治责任范围(本项目无直接影响区与料场)保留用地区年年原始为(70亩?40亩?应当为70亩) 2、扰动地表面积为(70亩?40亩?应当为70亩) 3、水土保持设施补偿面积为(70亩?40亩?)另外,本人有一疑问: 做水保方案设计时,要求土壤侵蚀模数<=500t/(km2.年),而有的项目(如开发小区工程等)原土土壤侵蚀模数均大于500t/(km2.年,可以说通过治理后水土流失得到了改善,虽然对原有土地的水保设施有影响,但在施工期采取了措施,根本不会出现流失量的增加,可以说等同于没有破坏水保设施,为什么还要交水保设施补偿费??? 房屋、硬化道路算不算水保设施? 本人对防治费好了解,但水保设施补偿面积不好了解,一个建设项目是不是做了绿化面积不要交水保设施补偿费,而永久建筑物要交????
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收缴标准
浅析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收缴标准 [编者按]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开发建设项目也在大幅度增加,尽管每一个开发建设项目都编制实施了水土保持方案,但在实际的生产建设过程中,企业事业单位或多或少都对原有的水土保持设施有所损坏,并所造成水土保持功能丧失或者降低,因此必须给予一定的补偿,才能持续有效的发挥水土保持的防护功能。本文作者通过多年的实践和大量调查研究,提出了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收费标准地初步设想,以供大家在实际工作中掌握使用,区别对待。 本站讯(作者 张本强 张铁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或者侵占水土保持设施。企业事业单位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损坏水土保持设施的,应当给予补偿。可以理解为是指损毁水土保持设施所造成的水土保持功能的丧失或者降低所必须给予的补偿,但是《水土保持法》及其《实施条例》中没有出现“水土保持功能”的术语,在水土保持法律文件中,水利部《关于水土保持设施解释问题的批复》第一次采用了“水土保持功能”的术语,表明了 “水土保持功能”正式从一个学理概念转变和提升为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