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各部分高度的确定和剖面设计
剖面图——在适当的部位将建筑物从上至下垂直剖切开来,令其内部的结构得以暴露,得到该剖切面的正投影图 。 建筑物的标高系统——将建筑物底层室内某指定地面的高度定为±0.00,单位是米(m)。高于这个标高的为正标高,反之则为负标高。建筑设计人员获得的基地红线图及土质、水文等资料所标注的都是绝对标高,在设计时涉及建筑物的各部分都应当换算为相对标高进行标注,以免混淆。 2.1 建筑物各部分高度的确定 视线无遮挡要求和剖面形状的关系 体育场馆观众席地面的升起应使观众的视线不受遮挡 高大的宫殿式宴会厅显得豪华却不亲切 学校教室的采光方式 居住空间的尺度宜人 2.2 建筑物层数和总高度的确定● 在民用建筑中:公共及综合性建筑超过24m的,除了单层的以外,均为高层建筑 。住宅建筑层数
关于建筑高度的正确算法
我是新手 对于规范有很多不理解的地方我这个帖子就专门针对建筑规范 如大家有哪里不清楚 理解或觉得矛盾的地方就提出来 大家在回答的时候 在前面加上“回答X楼:” 这样看帖的人就会很快找到问题 好了 我是一楼 我的问题是这个: 在2009版的《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中第2.3.2规定 :在除特殊地区(机场,文物保护等)外,其建筑高度,平顶房屋按其建筑外墙散水处至屋面面层计算,如有女儿墙,按女儿墙顶点计算;坡屋顶按建筑外墙散水至建筑屋檐和屋脊平均高度计算。在《民用通则》中也是如此规定的,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1版中:建筑高度为室外地面到其女儿墙或檐口的高度。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6年版中:建筑高度,坡屋面至檐口,平屋面(包括有女儿墙)至屋面面层。 我想问下到底哪一个才是正确的 我说的是建筑高度也许很幼稚 但我很迷惑了很久 望前辈给新手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