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排烟系统与全部通风系统
各位大侠:在GB50016-2006中9.1.4 要求“机械排烟系统与通风、空气调节系统一般应分开设置。但某些工程中,因建筑条件限制,空间管道布置紧张,需将空调系统和排烟系统合用一套风管。这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火安全措施,使之既满足排烟时着火部位所在防烟分区排烟量的要求,也满足平时空调的送风要求。电气控制必须安全可靠,保证切换功能准确无误。需说明的是,需设机械排烟系统的部位平时有通风系统,常常设计成一套风管,风机可采用双速风机。平时排风用低速,火灾排烟时用高速;也可采用2 套风机,排风机和排烟机并联,火灾时切换,这种形式在设置机械排烟系统与通风系统的地下室多有采用。”可是新规范中没有就没有这个明确要求。到底排烟系统与通风系统能不能通用啊!:Q:Q:Q
地下室通风及防排烟系统设计
各功能区通风及防排烟设计 1.汽车库 根据规定,面积超过2000m2的地下汽车库应设置机械排烟系统。机械排烟系统可与人防、卫生等排气、通风系统合用。住宅建筑地下室一般根据使用功能和建筑面积划分为不同的防火分区,汽车库被划分为多个单独的防火分区,每个防火分区面积大约为4000m2。因此,在设置有直通室外的汽车道和采光天井且面积达到自然通风要求的面积超过2000m2的住宅地下室汽车库,仍然应该设置机械排烟系统。此时,汽车道和采光天井可用于平时通风及火灾时的补风。 对于建筑面积3820m2,层高3.6m的汽车库的某一防火分区,通常划分为两个防烟分区,每个防烟分区的面积1910 m2,则每台风机的排烟风量为:1910×6×3.6×1.1=45381.6m3/h,平时通风量(按汽车出入频率较低的住宅建筑,按4次/h换气次数选取)
车库与设备房的通风及防排烟系统设计
目录设计依据车库通风与排烟系统设计水泵房通风与排烟系统设计配电房通风与排烟系统设计柴油发电机房、储油间通风与排烟系统设计设计依据建设单位与设计院签订的设计合同及任务书.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文件及要求.建筑专业提供的条件图.《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06)或《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 2005版)《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 暖通空调 动力》(2009版)《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 《通风机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9761-2005)《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