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波站防雷与接地设计规范
一、总则 1. 为根治微波站,特别是高山微波站通过交流电力引线、微波天线系统以及其它各种进出站的缆线所引入的雷害,达到确保微波站构筑物、站区工作人员的安全,以及站内通信设备的安全和正常工作,特制定本规范。 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微波站的防雷与接地设计;对于改建、扩建微波站的防雷与接地设计亦可参照执行;对微波站的综合通信楼防雷与接地设计应按《通信局(站)接地设计暂行技术规定》YD26-89执行。 3. 由于微波站引入雷害的途径多并且遭受雷害机率高,所以微波站的防雷与接地应进行全方位的综合治理。采取泄放、消峰、均压等电位的联合接地设计原理,全面系统地做好微波站的防雷与接地设计。 4. 为微波站供电的电力电缆及其它进出缆线必须具有金属外护层或穿金属管道,并埋设于地下。 5. 微波站防雷与接地应统筹设计,统筹施工,加强随工验收和维护管理,以确保微波站防雷与接地的工程质量,做到安全可靠。 6. 当本规范与国家有关标准矛盾时,应以国家标准为准。如执行本规范个别条文有困难时,在设计中应充分论述理由,提出采取措施的报告,报主管部门审批。 <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新老对比
转载的↓、へへ——————————————————————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 在2010.7.1号实行,而执行了14年的GB50052-95也终于要寿终正寝了。新老规范里有哪些不一样的地方,我做了一些比照: 异同之处:不同:1. 章节的区别; 老规范共六章,新规范共七章。即老规范的附录一,在新规范中升格为 “术语”一章。 2. 老规范的第一章的第1.0.2 条中,适用于“110KV 及以下的供配电系统”,在新规范1.0.2 中取消了这一限制。 3. 在新规范中增加了1.0.6 “本规范规定了供配电系统设计的基本技术要求。当本规范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相抵触时,应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4. 老规范的名词解释中,共9 个名称“ 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的负荷,应急电源,电压偏差,逆调压方式,电压波动,电压闪变,不对称度,电压正弦波形畸变率,基本无功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