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电气的规范,逐步下载
10、电气、电信、火灾报警安装GB50303-2002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J147-9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气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8-90 电气装置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9-9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34-2003 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GB50150-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代替GB50150-91)GB50168-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代替GB50168-92)GB50169-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代替GB50169-92)GB50170-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代替GB50170-92)GB50171-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2-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3-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
建筑高度到底以哪个规范为准啊?
1.《民用建筑设计通则》规定4.3 建筑高度控制 4.3.1 建筑高度不应危害公共空间安全、卫生和景观,下列地区应实行建筑高度控制:1 对建筑高度有特别要求的地区,应按城市规划要求控制建筑高度;2 沿城市道路的建筑物,应根据道路的宽度控制建筑裙楼和主体塔楼的高度;3 机场、电台、电信、微波通信、气象台、卫星地面站、军事要塞工程等周围的建筑,当其处在各种技术作业控制区范围内时,应按净空要求控制建筑高度;4 当建筑处在本通则第1章第1.0.3条第8款所指的保护规划区内。注:建筑高度控制尚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专业部门的规定。4.3.2 建筑高度控制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 第4.3.1条3、4款控制区内建筑高度,应按建筑物室外地面至建筑物和构筑物最高点的高度计算;2 非第4.3.1条3、4款控制区内建筑高度:平屋顶应按建筑物室外地面至其屋面面层或女儿墙顶点的高度计算;坡屋顶应按建筑物室外地面至屋檐和屋脊的平均高度计算;下列突出物不计人建筑高度内:1)局部突出屋面的楼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