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应急照明设置的一些疑问
根据GB50034-2004《建筑照明设计规范》3.1.2所述:工作场所下列情况应设置应急照明:1)正常照明因故障熄灭后,需确保正常工作或活动继续进行的场所,应设置备用照明;2)正常照明因故障熄灭后,需确保处于潜在危险之中的人员安全的场所,应设置安全照明;3)正常照明因故障熄灭后,需确保人员安全疏散的出口和通道,应设置疏散照明;根据规范中所说的,有几个疑问希望论坛里的高人能帮忙解答一下:第一,这三种同属于应急照明,那么是否是只要有一种存在即可视为已做应急照明?第二,化工企业中什么样的场所需要设置应急照明?在HG-T 20586-1996中并无详细要求,希望大虾们施以援手,不甚感激~~~
还是应急照明的问题,请教!!
在做一个一类高层的项目,应急照明做着做着难受起来了,问题一: 各个楼层不采用双头应急灯,参考了论坛里的一篇应急照明的帖子,说双电源进线出线配应急回路,对于常暗的双头应急灯是没有意义,言之有理。 现打算对公共区域部分回路灯具做强启以做消防应急用,那有没有必要再做双头应急灯呢?比如忽然的大断电,商场里没有备用照明??不单单是为了消防,是不是应该再设置双头应急照明呢??规范为什么备用照明要列入火灾系统里的应急照明,备用照明该有自己独立的意义才是。 问题二:像消防用设备房照明同样设置强启,应该满足消防需要了,那常见图纸灯具直接带蓄电池,比如消防泵房,消防电梯机房最常见,首先这种灯具的工作原理与应急双头灯是不是有区别,不然这灯都关不了,天天机房都是亮的直到电池耗尽,希望能有人解说下。问题三:老问题了吧,楼梯间的灯大家是怎么拉的呢,比如就十几层,算一个防火分区吧,单独一个回路,还是就近走廊配进?比如我这走廊灯消防还要用,算消防回路了,更应该单独一个回路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