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建筑保护与结构加固
历史建筑的保护在我国近几年才逐渐的发展起来,总体来讲对于历史建筑的基本概念还没有完全的规范。没有一个国家的相关的完整的定义。按照上海历史文化历史建筑文化保护条例规定建筑30年是确定上海历史建筑的条件,由此判断历史建筑应该是具有一定历史文化价值和使用功能,第二个就是30年以上的建筑。其中可以是文物建筑或者是历史保护建筑,也可以是一般的历史建筑,对于历史保护建筑和文物建筑在我国的文物法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中已经有严格的规定和限定,而未被列入这两项的内容怎样保护,一直是学术界、工程界的争论焦点。认识上有很大的差异,在结构加固改造上怎么处理竟是没有规范标准可以依据。往往是各类工程通过论证审批个别对待。历史建筑的一个价值应该有三个方面的基本价值,一个是信息价值、情感与象征性价值、利用价
建筑结构抗震与抗震加固的鉴定
抗震鉴定从根本上讲,就是对房屋在地震中可能的破坏作出评估,一旦有可能出现不容许的破坏时,则予以加固处理。 抗震鉴定应强调综合抗震能力的评定,一是要区分整体影响因素和局部影响因素,二是要对抗震措施和抗震承载力进行综合分析。 房屋的抗震鉴定主要从房屋高度和层数、墙体实际材料强度、结构体系的合理性、主要构件整体性连接构造的可靠性、局部易损构件自身及与主体结构连接的可靠性和抗震承载力验算要求等几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抗震加固中的注意事项: (1)房屋抗震横墙间距,楼、屋盖为刚性时取平均值,柔性时取最大值,中等刚性可相应换算。 (2)房屋的宽度,平面有局部突出时按面积加权平均计算,平面内的局部纵墙略去不计。 (3)同一楼层内各墙体厚度不同或砂浆强度等级不同时可相应折算。 有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抗震鉴定: 未经抗震设防或抗震加固的; 未经正式设计进行改建、大规模装修、安装大型设备的; 在使用过程中经过破坏性地震、洪水、风暴等自然灾害,承重结构出现局部倒塌、裂缝或抗震能力严重受损的;
建筑抗震加固,怎样做到更好?
建筑的抗震加固一直是建筑设计与施工中极为重要的一环,也是施工人员责任的体现。在施工过程中,如何才能做得更好呢?一、相关规范【正在实施】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局部修订的条文,自2016年8月1日起实施 《煤炭工业矿井抗震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1185-2016,自2017年4月1日起实施 《油气输送管道线路工程抗震技术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0470-2017,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尚未实施】 《石油化工钢制设备抗震设计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0761-2018,自2018年9月1日起实施 《石油化工钢制设备抗震鉴定标准》为国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