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空调系统设计一般要求
一、普通用房的空调系统设置 1、应充分注意利用自然通风,有中庭的必须保证其无障碍的自然通风,或辅助之以机械排风。气候条件合适地区可利用穿堂风,应注意保持清洁的区域位于通风的上风侧。 2、凡是产生有味气体、水汽和潮湿作业的用房,必须设机械排风。 3、普通空调系统应根据医院各房间的室内空调设计参数、设备概况、卫生学要求、使用时间、空调负荷等要求合理分区。 4、各功能区域宜独立分区,采用独立的系统,并要注意各空调分区能互相封闭、避免空气途径交叉感染的原则,有洁净度要求的房间、严重污染的房间、应单独成为一个系统。 5、医院的通风与空调机应采用容易消毒、清洗,停机后容易保持干燥、无积水的专用医用通风空调机组。没有特殊要求不应在机组内安装紫外线灯等消毒装置
设计院要求某医院(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
要求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一.给水:1. 可供本工程用水的市政给水干管材质、管径、位置、埋深、水压;本工程用地周围的室外消防栓位置、数量等相关资料。2. 本工程所在地已有的二次加压设施的相关资料:水池、水泵房的所在位置、水池容量、水泵机组的流量及扬程、加压供水管管径及位置走向等。3. 如已有的二次加压设施不能满足本工程用水要求,另设置二次加压设施的可能位置。4. 除需用水的卫生间外,其它需用水的房间、公共空间等。5. 对用水水质需要特别要求的用水设施等。6. 热水供水方式(集中热水供热、局部热水供热)的选择。二.排水:1.可供本工程排水的市政排水干管材质、管径、位置、埋深、检查井位置及井底标高、排水流向等相关资料。2. 本工程所在地已有的污水处理设施的相关资料:设施的位置、容量、标高等。3. 如已有的污水处理设施不能满足本工程排水要求,另设置污水处理设施的可能位置。4.某些特定功能房(有洁净度要求),是否有必要设置地漏等。5.用水器具的使用要求等。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