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混凝土结构技术规范即将出台
新的混凝土结构技术规范即将出台,取代它的是国家强制性标准。 原来的《混凝土结构加固技术规范》CECS 25:90是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即行业标准,现在出台的标准是国家强制性标准,名称是《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 GB50367 ,先把此规范的前言发上来给大家参考,有需要规范全部内容的请关注此贴,活着直接联系我! 前 言 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1999】308号文的要求,由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的高等院校及科研、设计、企业等单位共同修订而成。 在修订过程中,规范修订组开展了多项专题研究,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分析和验证性试验,总结了今年来我国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的实践经验;与国外先进的标准规范进行了比较和借鉴;与相关的标准规范进行了协商。在此基础上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并进行了试设计和试点工程的试用,对重点章节进行了反复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 笨规范主要规定的内容有:功能厅结构结构设计的基本规定、材料、增大截面加固法、置换混凝土加固法、外加预应力加固法、外粘型钢加固法、粘贴纤维复合材料加固法、粘贴钢板加固法
公路工程可替代方案的技术经济分析
1. 概述工程可替代方案指工程在满足某一目标的前提下,有着不同的实现方式。如改善一个区域的交通通行条件,可以新修一条道路,也可以在现有道路基础上改建,或者修建铁路等等。工程的目标往往从全社会的角度来确定,在工程整个寿命期内来考察。广义的工程可替代方案实质上也包括"无为"方案,当"有为"在工程寿命期内预计所耗费的成本大于其在寿命期内所带来的效益时,还不如选择"无为"方案。在公路工程设计中,我们已经习惯于平面线位间的竞争比选,首先是计算土石方、排水防护、路面、桥涵、隧道、交叉工程、沿线设施、占地拆迁等工程量,通过造价计算得出工程建设成本,及估算出营运期预计消耗的费用;然后根据项目在路网中的布局,考察不同方案在寿命期内所创造的经济效益,通过对比不同方案间的净效益来选择路线方案。在公路某一单项工程中,在满足机动车通行的功能要求的目标下,其实也有着不同的工程实现措施,存在满足同一功能要求的不同实现方案间的竞争,如高填土路堤与高架桥方案之间、深挖方路堑与隧道方案之间的方案竞争。这种单项工程方案之间的可替代性竞争普遍存在于山岭重丘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