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供配电设计的问题,大家给评一下
最近画了一个小楼:12层住宅,图纸审查提出了一些问题,就问题和图审办的人交流了一次,谈话摘要如下,请大家给评一下:问题1:全楼未设置防止电气火灾事故的接地故障保护,违反GB50054第4.1.1条和第4.4.1条及4.4.10条规定(还是强条)设计人:设计中选用的总断路器具有过电流保护功能,且动作时间不大于5秒,符合规范GB50054第4.4.7条及4.4.10条规定,并且设置了漏电报警系统,要求对总断路器漏电电流监控,故符合规范GB50054第4.1.1条规定。图审人:过电流保护实际应用不了,要在总断路器设置漏电动作附件。设计人:关键后面还带了消防负荷呢,总断路器设漏电不合适;而且还设置了漏电报警系统,是否满足要求?图审人:不行,要设置漏电,要动作,而且消防负荷不是还有应急电源吗?设计人:。。。。。。。(无语)讨论期间图审人还列举了不少没装漏电,着火了的案例,真不知道该怎么说了,不该还不行,郁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