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推广绿色节能建筑 规范工地环保行为
环境保护关乎民生,更关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圳宝安区建设局根据区政府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性社会的工作要求,始终把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到城市建设当中。经过多年的努力,宝安区在绿色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建筑工地治污保洁等方面取得良好的成绩,为深圳成为国家“节能减排示范城市”作出了贡献。 积极引导推广绿色节能建筑 在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绿色建筑研究中心网页上,展示有宝安中心区图书馆项目。此项目凭借标准设计、最大限度节约资源等特点,获得国家二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标识认证,成为国内首家获得国家绿色建筑设计认证的图书馆。 获此荣誉是宝安区大力推行绿色建筑的结果。中心区图书馆集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三项功能于一体,建筑表面采用双层幕墙式设计,具有遮阳及自然通风的条件。中心区图书馆正在快速建设中,建成后将成为宝安中心区的标志性建筑,成为城市与自然和谐共存的典范。 除了公共建筑之外,在宝安还有很多居民建筑成为绿色建筑。招商观园会所获得国家三星级认证、龙悦居三期一栋获得国家三星级绿色建筑认证,此外,西乡的中信
公路工程建设中业主、监理、承包商的行为规范
中国公路建设自1985年开始在世行贷款项目中按照国际惯例试行工程监理制度、1996年工程建设监理全面开始实行以来,一改过去政府部门的单项行政监督和施工单位的自我监督体系,建立了政府监督、社会监理和承包商自我监督三结合的全面管理体系,使我国的公路建设有了质的飞跃,其社会效益得到充分肯定。然而由于诸多客观和主观上的因素,监理制度一直没有形成独立于业主和承包商之外的、维护双方利益的完全意义上的“社会监理制”,甚至成为业主的雇员或下属机构,造成了在公路建设中监理过分依赖于业主的行政命令、维护业主的利益而忽略甚至侵犯承包商的利益的现象大量存在。本文就此现象进行分析,愿与同行交流探讨。 1.我国公路工程建设业主、监理、承包商三者行为关系的现状及根源 1.1我国公路工程建设业主、监理、承包商三者关系的现状。目前三者之间的关系是:业主控制合同管理和建设资金的支付,监理控制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由于资金等问题,承包商处于被监督管理的状态。这存在以下几方面的矛盾: 1.1.1业主方面。 1.1.1.1立项后,业主往往以“优化设计”为由,在未和监理、承包商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