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设计规范关于暖通空调的要求
最新的《住宅设计规范》,以其强调对多专业的要求,特别是强调对建筑设备的要求。新规范根据提高住宅功能质量的要求,建筑设备的条文从原规范的7条,增加为37条,是各部分中条文增加得最多的。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已于1999年3月24日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建设部联合发布,自1999年6月1日起实施。笔者作为 规范编制组成员,在建设部4有关单位举办的多次宣贯活动中,介绍新规范中建设设备部分的内容,现将对暖通空调方面的要求整理成文,并涉及 一些发展可能性的相关问题,供学习和贯彻和新规范的参考,但仍应以规范及其条文说明为准。 1987年的原《住宅建筑设计规范》,名称改变为《住宅设计规范》,以其强调对多专业的要求,特别是强调对建筑设备的要求。新规范根据提高住宅功能质量的要求,建筑设备的条文从原规范的7条,增加为37
住宅小区智能化设计要求
小区智能化设计要求小区智能化是将建筑技术与现代计算机、信息与网络技术、自动控制技术相结合,住宅小区的安全防卫、物业管理、多元信息技术服务与管理、家庭办公与智能化相结合。一般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应该具备安全防卫、物业服务管理、信息网络、以及家庭智能化四个方面基本功能的要求。一、安全防卫1、小区出入口管理与周界防卫;2、电子巡更;3、闭路电视监控;4、对讲(可视)与门禁系统;5、住户报警与紧急求救;6、防盗报警;7、防灾报警(防火、防燃气泄漏、防溢水);二、物业服务与管理系统1、物业管理综合信息服务(包括收费信息);2、远程抄表与管理(水、电、气、暖计量与收费);3、车辆出入停放管理;4、公共设备监控与管理(供水、供暖、供电、电梯、园林浇洒、垃圾储运、排污等);5、区域与公共照明;6、电子公告与电子广告栏;7、背景音乐与广播;三、信息网络与布线1、模拟计量数据传送;2、开关控制量的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