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智能化电气工程师全国统考通知
全国电气智能工程师认证 人事部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653工程”重点项目建设部、人事部、信息产业部联合认证考 试 通 知一、培训对象该认证主要面向物业管理、工程设计、工程监理、电气生产、房地产开发、建筑施工、消防工程、电梯安装、电力及电信的从业人员,以及物业管理公司、建筑弱电施工企业、消防工程公司、电气安装公司等企业从事电气智能及相关类专业(如电气运行与维护、楼宇自控BAS、软件开发、办公自动化、音视频设备管理、安全防范、通信、有线电视、综合布线、消防、电梯、计算机管理与维护、暖通空调运行与维护)的从业人员。二、培训内容考试内容包括6~7门专业基础课(电路与电磁场、电子技术、电气工程与设备、计算机技术、检测与转换技术、现代电力电子技术、工程经济分析等)和专业课程 (智能建筑专业:电气工程与设备安装、卫星与有线电视工程、通信与网络工程、消防工程
注册电气工程师考试辅导-18建筑智能化
注册考试大纲:18.建筑智能化18.1 掌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要求;18.2 掌握建筑设备自动控制系统的设计要求;18.3 掌握安全防范系统的设计要求;18.4 熟悉通信网络及系统的设计要求;18.5 了解有线电视的设计要求;18.6 了解扩声和音响的设计要求;18.7 了解呼叫系统及公共显示装置的设计要求。注册考试辅导中心教材之word版本,含公式图表18.1.1.2 高层民用建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置原则(1)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除面积小于5.00m2的厕所、卫生间外,均应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2)除普通住宅外,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的一类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1)医院病房楼的病房、贵重医疗设备室、病历档案室、药品库。2)高级旅馆的客房和公共活动用房。3)商业楼、商住楼的营业厅,展览楼的展览厅。4)电信楼、邮政楼的重要机房和重要房间。5)财贸金融楼的办公室、营业厅、票证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