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设计的社会实践特征
城市设计具有“对象性社会实践活动”的一般特征(即客观的物质活动和人有目的的活动),但城市设计实践又不同于一般的社会生产和改造活动,有自身实践独特的作用特征和特定的表现形式。 尽管建设环境作为城市设计者的实践对象(客体),但它是城市发展各种动力因素最终通过建设活动而综合作用、形塑的一种结果。城市设计仅为对这些社会系统结构性动因的作用进行公共干预的一种“协调与整合机制”,而并非是建设环境及其公共价值领域形成的直接动因。 因此,城市设计者是利用和干预协调他人的城市建设活动及其决策行为,以间接的手段来实现对建设环境的物质改造。也即城市设计具有“利用、协调和主客体间接作用”的实践特征。从这一点来说,城市设计社会实践的对象并不等同于城市设计调控的对象,前者是指建设环境,而后者是指管理实践中的
城市设计实践的社会评价
“评价就是要揭示主体与客体的价值关系。”广义的价值判断即为评价。评价表明在主客体之间一定的价值关系中,客体是否能够或已经使主体的需要和愿望得到满足。评评价是一定价值关系主体对这一价值关系的现实结果或可能后果的反映。客观地评价事物,是指表达不依赖于评价者的主观意志的价值内容。这需要准确的发现和判断价值事实,掌握客观的价值标准和评价标准,创造一套有效的评价手段和方法。 价值事实是主体通过实践一一认识活动从客体那里得到了什么和能够得到什么,应切实考察主客体相互关系和相互作用的过程、结果。因此,将“城市设计实践”作为评价对象,“价值事实”的发现必须从城市设计实践(主客体的相互作用)的过程与结果中寻求。这一论断对本书实证研究框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对城市设计实践的评价,首先须厘清这一评价活动的评价主体与评价客体为何。“只有当一定价值
太阳能与壁挂锅炉有效配合的实践研究报告
随着人们对家居舒适性要求的进一步提高,在我国江南的大部分地方,例如上海、南京、杭州等地,越来越多的家庭使用壁挂锅炉来解决生活热水和采暖热水的需要。但是使用壁挂锅炉消耗大量的燃气,需要一笔不小的运行费用。而太阳能是太阳内部连续不断的核聚变反应过程释放出来辐射到地球的能量。其特点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一次投入终身使用,没有任何污染,也就是说太阳能是绿色环保的、廉价的能源。如何能够将太阳能和壁挂锅炉进行有效配合,充分提高太阳能的利用率,降低壁挂锅炉的运行成本,构建节约型社会,同时不降低用户对热需求的要求,将是本文阐述的重点。 1 单纯生活热水需求 当太阳能热水器仅仅作为生活热水的辅助供应时,可以采用如图1所示的设计方案,壁挂锅炉和太阳能热水器以并联的形式存在。当有生活热水需求时,控制器根据安装在太阳能热水器上的温度传感器探测此时太阳能热水器水箱中热水的温度,如果温度大于40℃,则控制器将太阳能出水管上的电磁阀1打开,将壁挂锅炉生活热水供水管上的电磁阀2关闭,这样所需的生活热水就是太阳能产生的热水,壁挂锅炉不进行工作;当太阳能水箱的水温低于40℃时,控制
《国家电网公司2006社会责任报告》
1月18日,《国家电网公司2006社会责任报告》在北京正式发布,这是该公司继去年发布我国中央企业首份社会责任报告之后,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又一次重要行动。 据悉,《国家电网公司2006社会责任报告》实现了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的重大创新。立足我国国情和公司实际,创建了国家电网公司社会责任理论模型,阐述了12个方面的公司社会责任,初步建立了国有独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模式。该公司认为公司对社会各界承担的共同责任包括科学发展、安全供电、卓越管理、科技创新、沟通交流5个方面,同时对用户承担优质服务责任,对员工承担员工发展责任,对伙伴承担合作共赢责任,对环境承担环保节约责任;作为社会的法人成员,承担企业公民责任;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力量,承担服务三农责任。并且特别指出,在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的时代,树立全球视野,利用全球资源发展公司,提升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能力是21世纪企业的重要责任。外界评论认为,主动履行12个方面的社会责任,彰显了一个高度负责的国有大型企业发展战略理念与实践的逐步成熟,展示了遵循高尚商业道德,弘扬良好社会风尚的企业价值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