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标准研究
1、前言 坚持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是我国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城镇化进程的发展,改善日益恶化的水环境,必将建设大批城镇污水处理厂。 据统计,到2005年底,全国城市污水处理率由2000年的34%提高到52%,规划至2010年底,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率将达到75%,其中省会城市平均达到80%以上,地级市平均达到60%,县级市达到50%,而目前全国尚有61%的城市(278个)没有污水处理厂,至少有30多个城市约50多座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不足30%。因此,为改善环境,保护有限的水资源,污水厂建设刻不容缓。在建设污水处理厂的同时,必须考虑污泥的同步处理处置。《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除规定出水水质标准外,还规定污泥的控制标准,提出了污泥稳定化控制指标,就污泥厌氧消化、好氧消化和好氧堆肥等稳定化方法提出了要求,还分别就污泥脱水、填埋和农用时进行了规定。
小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指南
水处理技术:1. 西部小城镇的污泥特点 西部小城镇的污水厂规模较小,同时根据本技术指南,大多数小城镇建议采用少产生污泥的,所以西部小城镇污水厂污泥的最主要特点是产量小;可与周围具有可以消纳的空间;具有可以利用的丰富的有机资源(秸秆等)。 2. 西部小城镇污水厂污泥的处理方式 西部小城镇污水厂污泥的处理方式应与协调考虑。 小城镇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污泥,通过浓缩脱水后,在经济和卫生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宜就地处置,有条件的地区可以集中处理。 宜采用厌氧或堆肥等方法进行小城镇的污泥稳定化处理。对于工业少的小城镇污水厂污泥,在满足农用和林用标准时,可以通过自然发酵后用作农业和林业有机肥。不能农田利用的污泥,应按有关标准和要求进行适当处置。 日处理能力过小的污水处理设施可不设置脱水机房,浓缩污泥根据当地情况采用妥善的处理处置方法。 对于雨量小的地区,污泥宜采用自然干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