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村庄建设规划导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改善村镇生产和生活环境,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加快本省城镇化进程,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进行村镇规划、建设和管理等活动,均须遵守本条例。 城市规划区内村镇规划的制定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村镇包括村庄、集镇、建制镇(不含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建制镇): (一)村庄是指农村村民居住和从事各种生产的聚居点; (二)集镇是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所在地和经县级人民政府确认由集市发展而成的作为农村一定区域经济、文化和生活服务中心的非建制镇; (三)建制镇是指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镇。 第四条 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应当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节约用地,保护耕地,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实现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村镇规划
邯郸绿化树种现状及规划
邯郸绿化树种现状及规划 http://www.chinahm.net.cn/readyuanlin.asp?id=150-------------------------------------------------------------------------------- 建立时间:2009-4-7 11:37:13 阅读次数: 河南花木交易网消息:邯郸市城市绿化,自建国后,尤其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发生了日新月异的变化,取得了可喜的成就,为进一步提高邯郸市绿化、美化水平,使绿化、美化再上新台阶,建成高标准的“园林城市”,我们组织技术人员开展了《邯郸市城市绿化树种现状调查及其规划》课题研究。以期为城市绿化树种选择、育苗规划、引种驯化、绿化设计等提供科学的依据。 一、邯郸市的地理位置与自然条件 邯郸地处河北省南部,西依太行
村庄规划用地分类指南,2014
建村[2014]98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村庄规划用地分类指南》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规划委、天津市建交委、上海市规划国土资源局、重庆市规划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以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关于加强村庄规划管理、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开展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研究的精神,我部制定了《村庄规划用地分类指南》。现印发你们,请参照执行。 各地应依照本指南要求规范村庄规划编制,加强农村建设规划管理。编制村庄规划,用地分类一般采用本指南中类,根据需要可采用小类,可因地制宜采用本指南全部或部分用地类别,也可进一步细分。 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住房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
广东省村庄整治规划编制指引
广东省村庄整治规划编制指引1 总 则1.0.1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建设部《关于村庄整治工作的指导意见》与《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决定》、《广东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纲要(2006-2010年)》的相关要求,更好地指导村庄建设和整治,依据《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村镇规划编制办法》、《村镇规划标准》等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指引。1.0.2 村庄整治是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而进行的基本的房屋、设施和环境整理,近期的工作重点是开展“三清五改五有”,即清理垃圾、清理河塘、清理乱堆放;改路、改水、改房、改厕、改灶;有整治规划,有文体活动场地(室)、有一片成荫绿地、有垃圾收集池(站)有污水处理简易设施。1.0.3 村庄整治规划是指导和规范村庄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的专项规划。编制村庄整治规划应当在现状评估的基础上,依据政府发布的指导性目录[1],合理确定村庄整治的具体项目和整治的要求,并提出实施计划和措施。村庄整治规划应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