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一点给水排水专业国家建筑标准设计的历史
给水排水专业国家建筑标准设计丁再励(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 --------------------------------------------------------------------------------建国初期,百业待兴。1953年开始大规模经济建设与当时设计力量不足的矛盾日趋突出。1956年5月国务院作出了《关于加强设计工作的决定》,指出加速编制并广泛采用标准设计是缩短设计时间、保证设计质量、加速建设进度、节约建设资金,并为建筑工业化创造条件的一项重要措施。就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产生了给水排水专业国家标准设计。1956年国家建委成立的标准设计院,特别是调整后1964年建工部成立了标准所主管国家建筑标准设计,以及同时成立的建筑标准设计协作委员会,为我国标准设计的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 一、从50年代中期到60年代初,给水排水标准设计走出了一条从学习引用前苏联标准设计到独立自主编制我国国家标准设计的道路 60年代初,在总结学习国外标准设计及实践中的经验教训基础上,组织在京
现代建筑:一部批判的历史
内容简介: 本书是对20世纪的建筑及其起源的一次全面审视,1980年问世以来便受到广泛赞誉,从而成为该领域的经典之作。1985年本书再版时,作者对其进行了修订,并增添了新的内容。此第三版在第二版的基础上又进行了扩充,补充了最新的内容,并对当前特别重要的领域和论点进行了考察。本书的参考文献部分也经过重新审订和扩充。本书资料翔实,涵盖了自18世纪中期至20世纪90年代几乎所有主要的建筑思潮及流派、建筑师及代表作;丰富而精致的图片,令本书的阅读更加直观;客观而精到的论述,使现代建筑发展中纷繁复杂的线索变得清晰可循,建筑及建筑艺术中所蕴含的文化内涵和人文关怀贯穿始终,建筑与音乐、绘画、哲学的内在联系也更可感知。文件格式:PDF文件大小:28 M
历史建筑保护与结构加固
历史建筑的保护在我国近几年才逐渐的发展起来,总体来讲对于历史建筑的基本概念还没有完全的规范。没有一个国家的相关的完整的定义。按照上海历史文化历史建筑文化保护条例规定建筑30年是确定上海历史建筑的条件,由此判断历史建筑应该是具有一定历史文化价值和使用功能,第二个就是30年以上的建筑。其中可以是文物建筑或者是历史保护建筑,也可以是一般的历史建筑,对于历史保护建筑和文物建筑在我国的文物法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中已经有严格的规定和限定,而未被列入这两项的内容怎样保护,一直是学术界、工程界的争论焦点。认识上有很大的差异,在结构加固改造上怎么处理竟是没有规范标准可以依据。往往是各类工程通过论证审批个别对待。历史建筑的一个价值应该有三个方面的基本价值,一个是信息价值、情感与象征性价值、利用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