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排放标准及详细内容
加工深度分类:A. 燃料型炼油;B. 燃料+润滑油型炼油厂;C. 燃料+润滑油型+炼油化工型炼油厂; (包括加工高含硫原油页岸油和石油添加剂生产基地的炼油厂), A >500万t,1.0m³/t(原油)250~500万t,1.2m³/t(原油)<250万t,1.5m³/t(原油)B >500万t,1.5m³/t(原油)250~500万t,2.0m³/t(原油)<250万t,2.0m³/t(原油),C >500万t,2.0m³/t(原油)250~500万t,2.5m³/t(原油)<250万t,2.5m³/t(原油)5 合成洗涤剂工业氯化法生产烷基苯 200.0m³/t(烷基苯)裂解法生产烷基苯70.0m³/t(烷基苯)烷基苯生产合成洗涤剂10.0m³/t(产品)6 合成脂肪酸工业200.0m³/t(产品)7 湿法生产纤维板工业30.0m³/t(板)8 制糖工业某蔗制糖 10.0m³/t
天津提高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
从天津市,《天津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日前开始实施。 这项由天津市环保局和天津市场监管委联合发布的强制性地方标准,将实现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标准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受纳水体水环境功能要求及污水再生回用相关标准的紧密衔接。 《标准》将全市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控制项目限值分为A、B、C三级标准,其中,A标准主要指标达到地表水Ⅳ类水平;B标准主要指标达到地表水Ⅴ类水平;C级标准与国家标准的一级A一致。 同时,天津市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按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分为三级:设计规模大于(含)1万吨/日,执行A标准;设计规模小于1万吨/日且大于(含)1000 吨/日,执行B标准;设计规模小于1000吨/日,执行C标准。《标准》规定,新(改、扩)建城镇污水处理厂自标准实施之日起执行;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自 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据测算,本次提高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全市可实现化学需氧量减排2.08万吨/年,氨氮减排0.44万吨/年,分别占全市排放总量的10%和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