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蒙特利尔协议
本议定书各缔约方,
作为《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的缔约方,
铭记着它们根据该公约有义务采取适当措施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使其免受足以改变或可能改变臭氧层的人类活动所造成的或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
认识到全世界某些物质的排放会大大消耗和以其他方式改变臭氧层,对人类健康和环境可能来不利影响,
念及这些物质的排放对气候的可能影响,
意识到为保护臭氧层不致耗损所采取的措施应依据有关的科学知识,并顾及到技术和经济考虑,
决心采取公平地控制消耗臭氧层物质全球排放总量的预防措施,以保护臭氧层,而最终目的则是根据科学知识的发展,考虑到技术和经济方面,并铭记发展中国家 的发展需要,彻底消除此种排放,
认识到必需作出特别安排,满足发展中国家的需要,包括提供额外的资金和取得有关技术, 同时所需资金款额可以预估,且此项资金将大大提高全世界处理科学上断定的臭氧消耗及其 有害影响问题的能力,
注意到国家和区域两级上已经采取的控制某些氟氯化碳排放的预防措施,
考虑到必须在控制和削减消耗臭氧层的物质排放的替代技术的研究、开发和转让方面促进国际合作,特别要铭记发展中国家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