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蒸气膜分离回收装置
目前世界各国均在强化大气环境保护法规,美国环保署1995年7月公布的大气污染治理措施中规定,要求大幅度削减苯、甲苯、二甲苯、乙苯、己烷等有害气体(4500吨/年)和汽油蒸气等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43000吨/年),而且对使用的VOC回收装置具体规定了回收率95%以上,VOC排放浓度小于1000ppm以下等指标。美国的这些规定仅针对于汽油年处理量1000万桶,主要为油轮码头等大型设施,而在环境法规更为严格的德国、瑞士等国,不仅要求回收率高达99.99%,而且对一般的汽油加油站也实行同样规定。在日本,一些地方法规的基准是回收率85%和排放浓度5%以下。然而,随着能源及塑料工业的发展,作为VOC发生源的石油化工产品的市场需求日益增大。在这种背景下,各种可将VOC回收再利用的分离方法愈来愈受到人们的重视,冷凝法、吸收法、吸附法等已经实现了工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