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地方标准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基础技术规程
前 言
本标准为规范湖北省建筑工程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基础的勘察、设计、制作、施工、检验及监测工
作的技术标准。
本标准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其中第 4.0.6、4.0.7、4.0.18、4.0.19、6.0.2、6.0.6、
6.0.9、 7.3.1、 7.5.2、 7.7.1、 7.7.4、 9.0.5、 9.0.9、 9.0.10条是引自国家标准 GB50007-2002、 GB50021-2001、
GB50202-2002 及行业标准 JGJ94-2008、 JGJ106-2003(J256-2003)中相关各条款的规定,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附录 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 B、附录 C、附录 D、附录 E、附录 F、附录 G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湖北省建设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湖北省勘察设计协会咨询服务部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排序不分先后):武汉理工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机械工业第三勘察设计研
究院、武汉市勘测设计研究院、湖北建华管桩有限公司、湖北省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武汉市建筑设
计院、中南建筑设计院、湖北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中国轻工业武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武汉
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安居工程发展有限公司、武汉建工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建
机械施工有限公司、中南勘察设计院、武汉市建设工程设计审查办公室、武汉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袁内镇、薛立寿、彭爱波、张鸿昌、袁海庆、温四清、廖振中、陆祖欣、
武孟灵、钱午、郑俊杰、王爱勋、陈宗年、霍凯成、(以下按姓氏笔划排序)刘卫国、李锡银、陈辅仁、
何晓伟、张凯萍、杨凡、杨晓臻、郑祥斌、张杰青、徐金山、詹红跃、谭先康
本标准由湖北省勘察设计协会咨询服务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