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某92米高塔楼落地式及悬挑式脚手架施工方案
本工程中的3#楼均是首层为商铺和设备层,层高7.7米,二层以上层高3米,分一栋塔楼,建筑最大高度为91.65米; 根据JGJ130—200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5.3.8条,当高度超过50m的脚手架,可采用双钢管立杆、分段悬挑或分段卸荷等有效措施,必须另行专门设计。”根据本工程的现有的物料特征,本工程拟采用“落地式脚手架+悬挑式脚手架”完成外脚手架的施工。 基本规划: (1)3#楼的架体总高为91.61m,分三段搭设。第一段,落地架,搭设高度从首层(-0.15)或2层裙楼楼板(+7.70)至4层楼板(+13.70),架体高度最大为13.85米;第二段,工字钢悬挑架,在4层楼面上预埋I14工字钢,以工字钢为基础,搭设高度从4层(+13.70)至18层(+55.7),悬挑架高度42.0米,中部在8层(+25.7)和13层(+40.7)用斜拉钢丝绳卸荷;第三段,工字钢悬挑架,在18层楼面上预埋I14工字钢,以工字钢为基础,搭设高度从18层(+55.7)至脚手架顶(+91.65),悬挑架高度37.0米,中部在22层(+67.7)和27层(+82.7)用斜拉钢丝绳卸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