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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范中只有24条为强制性条文,原规范为强制性国家标准(理解为所有条文都是强制性条文)。
新《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25条调整要点-图一
新《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25条调整要点-图二
新《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25条调整要点-图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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