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管理责任承包合同
工程项目管理责任承包合同
甲方:中铁建工集团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扬州名城花园项目部(班子成员)
法定代表人:
为了全面履行施工合同,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增加项目经理及项目相关人员的收入,经中铁建工集团上海分公司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对该工程项目的管理实行责任承包制。通过对乙方的执业资质、施工业绩、管理能力、风险抵押等方面的综合考评,确定乙方即 扬州名城花园项目部(班子成员)为工程项目的承包人。
根据《中铁建工集团工程项目承包管理办法》第 条的规定,双方本着公开、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